 | 計 畫 名 稱:既有老舊供公眾使用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法規制度之研擬 |
| 主管單位: |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| | 執行單位: |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| | 執行期間: | 107年1月~107年12月 | | 年度: | 107年 | | 核定經費: | 1,056仟元 | | 計畫主持人: | 陳清泉 | | 中文摘要: | | | 重要工作項目: | 1. 文獻收集與回顧國內外(日本、美國等)相關研究與法規制度。
2. 研提鼓勵性耐震評估補強策略,提供稅額減免或其他優惠,補貼店面或商辦所有權人,使其主動負擔結構評估補強費用。
3. 研提強制性耐震評估補強法規(草案),對於「未通過結構詳細評估之建築」,要求建物所有權人進行耐震補強。 | | 預期具體成果及效益: | 1. 研擬老舊供公眾使用私有建築物(如醫院、學校、社福機構、電影院、百貨公司等民眾群聚處所)耐震評估補強法規制度,建立私有建築物強制規定之法源。
2. 研擬老舊供公眾使用私有建築物分類及可行之評估補強優先順序,以及分年分期推動策略。 | | 檔案下載: | 海報-私有老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促進耐震評估補強之策略研究.pdf精簡報告-私有老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促進耐震評估補強之策略研究.pdf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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